電子菸菸害防制宣導

  • 任何人不得使用電子煙或未經核定通過加熱菸,違者處新臺幣(以下同)2,000元至1萬元罰鍰。
  • 任何人不得以無償方式(如借用、分享或贈送),將電子煙或未經核定通過加熱菸提供予他人,違者處1萬元至25萬元罰鍰。
  • 任何人不得於臉書等社群媒體,張貼電子煙或加熱菸圖文資訊,違者處2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 任何人不得販賣、展示電子煙或未經核定通過加熱菸,違者處2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