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北市汐止區北峰國民小學學生請假規定 】(民國114年09月26日修正)

新北市汐止區北峰國民小學 學生請假說明

一、 學生請假應由家長端事先以校園通app使用「上課yo」模組向導師請假。

二、 請假3日以上之長期事、病假單應檢附證明文件。

三、三日內直接向級任老師請假,三天以上至六天須會三處室並由主任核可,超過六天需經校長核可後完成請假手續。

四、辦理學生請假依據:

a. 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請假及出缺勤管理規定 
 【學生請假應由家長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申請,除病假、喪假或其他緊急事故得事後補假外,應事先辦妥請假程序。】

b. 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 
 【除公、喪、病假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學習期間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為領取畢業證書之必要條件。】

c. 為落實性別平等及策進保障女性學生申請生理假之權益,女性學生因生理日致就學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
   為尊重個人生理隱私,該假別無需出示證明。

五、實施線上請假後,請家長、老師注意「午餐退費」之申請問題, 因廠商備餐、午餐秘書通知皆須作業時間, 無法線上作業或臨時申請,
        因事、病假因素需要申請停餐的學生一律紙本事先申請。

六、  為避免校園腸病毒疫情擴大,請強化校園腸病毒防治措施,加強宣導腸病毒防治觀念,包含「生病不上學」落實正確勤洗手 等,
應加強環境清潔及重點消毒、洗手設備之維護、學童健康管理、群聚感染處理等防疫機制
並應依照本市「公私立學校及幼兒園腸病毒通報及停課作業規定」,如學生經診斷為腸病毒(含疑似),應嚴格要求立即請假一星期
(114年1月9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40056097號函)

 

 

本校業於民國114年2月12日經校務會議通過本校最新學生請假規定。

相關規定與請假單檢附如下。

亦可前往校網左側->學務處網頁->常用文件下載 
取得學生三日以上請假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