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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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15日臺教學(三)字第1100082461C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公告周知,另聘任校園性平事件調查小組時務必注意專業人才資格。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附件1.pdf
附件2.odt
附件3.pdf